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参照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为: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李江鹏在2021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喻志勇在2021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金兆秀在2021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为:
1、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方案已于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薪酬及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 月 24 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