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九联科技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的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担保 | 詹启军、林榕、胡嘉惠、凌俊、赖伟林、许华、苏卫国 | 116,000 | 100.00% | 30,000 | 129,450 | 100.00% | 不适用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担保 | 詹启军、林榕、胡嘉惠、凌俊、赖伟林、许华、苏卫国、惠州市海纳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海融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129,450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詹启军
詹启军,中国国籍,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合纵中天(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林榕
林榕,中国国籍,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兼任采购中心总经理。
3、胡嘉惠
胡嘉惠,中国国籍,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总经办总经理,公司子公司合纵中天(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盈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凌俊
凌俊,中国国籍,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5、赖伟林
赖伟林,中国国籍,2019年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
6、许华
许华,中国国籍,2014年11月至今担任九联科技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7、苏卫国
苏卫国,中国国籍,2017年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 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詹启军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2 | 林榕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副董事长 |
3 | 胡嘉惠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 | 凌俊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财务总监 |
5 | 赖伟林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党委书记。 |
6 | 许华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
7 | 苏卫国 | 公司职工监事。 |
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九联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为关联担保。关联董事詹启军、林榕、胡嘉惠和许华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同意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监事苏卫国回避表决,其余监事同意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商业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主营业务也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九联科技上述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联科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卢景芳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