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九联科技:九联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5,402,847.17元低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653,212,4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家庭网络信息终端设备扩产项目148,021,300.0020,000,000.00
2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128,311,000.0025,000,000.00
3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165,618,900.00100,402,800.00
4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101,261,200.00100,000,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0100,000,000.00
合计653,212,400.00345,402,800.00

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