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48名员工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其所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483,000股,以及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将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即1,432,500股(不含已离职),以上两项共计1,915,5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3,835,500元变更为人民币401,920,000元,需对《公司章程》的对应条款进行调整。
同时,公司于2021年初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总人数由9名减少至7名,因此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835,5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920,000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3,835,5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1,92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