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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须地先生召集,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得勇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介审计机构,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没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也没有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就本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权益分派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本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意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就本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于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得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当选监事将与两名职工代表监事(按规定经民主决策程序推选产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

提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标准为:

1、公司监事分为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未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报酬;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以及职工代表监事的年度报酬根据其在公司所兼任的职务确定,此外不再以监事职务取得报酬。

2、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监事的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税款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于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四、六、八和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得勇,男,汉族,1978年4月生,华东冶金学院流体传动与控制专业本科毕业,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曾就职于上海恒诺微电子有限公司、福仕迈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生产技术中心总监。

张得勇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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