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25日,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前六个月(2020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26日),除以下3人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交易期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刘培兰 | 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2月17日 | 4,700 | 4,900 |
2 | 陈静宇 | 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2月8日 | 1,000 | 0 |
3 | 李洁 | 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2月14日 | 1,50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