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22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财政部相关制度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赁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