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百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2,422,5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广百股份股票代码00218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钟芬李亚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
电话020-83322348020-83322348
电子信箱grandbuyoffice@163.comgrandbuyoffice@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百货零售服务。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联销、购销及物业出租。 1)联销业务:公司就供货形式、价格管理、退换货、结算方式等方面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经营协议,使用存货管理系统记录供应商实际到货情况,由公司营业员及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商品销售,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2)购销业务: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公司先向供应商下订单采购商品、办理入库,由公司负责商品销售,在售出商品并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3)物业出租:是在本公司经营场所里进行的租赁经营,其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根据租赁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配合百货门店零售业务,满足顾客其他消费需求的服务补充,例如银行、通信、餐厅、快餐店、电影院、娱乐项目等;另一类以百货公司为主营业态,运用购物中心理念,按公司统一规划租赁给其他品牌供应商或代理商

用于商品零售服务,以满足各消费群体的不同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属行业为百货零售业。近年来,在国内宏观经济持续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等有利因素影响下,百货零售行业保持较为稳定的发展趋势,但随着电商等渠道分流的影响持续,以及新冠疫情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以及消费信心,消费需求和消费信心不足将使公司可能面临销售下滑、新开门店培育期延长等风险。市场竞争加剧以及成本费用存在刚性上涨压力,传统百货零售业增长乏力,行业景气度仍在低位运行。百货零售行业面对的是终端消费市场,周期性较弱,需求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消费者预期等因素影响,具体商品需求受季节及节假日等周期性因素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3.9%,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百货店零售额比上年下降9.8%,受新冠疫情影响及证监会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规定,联营销售需按照净额确认收入,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3.56亿元,同比下降70.62%(剔除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后同比下降10.64%)。 公司主要服务市场为广州市及广东省其他城市,区域内百货零售业较为发达,有多家本地及外来零售企业在区域内开设门店,且随着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状况较为激烈。公司依托优越的门店位置,丰富的供应商资源和积极的市场研究,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提升经营品质,优化现有门店运营管理,深化区域连锁,在广州市、广东省内深度渗透发展,同时创新经营模式和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在区域内的竞争力。公司是广州市销售规模最大的百货零售企业,是广东省百货连锁龙头企业,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19年中国连锁百强”,公司名列第52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2,355,926,207.528,018,647,032.95-70.62%7,612,793,304.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28,118.74112,648,297.41-39.88%201,089,87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426,000.83138,195,874.20-62.79%186,245,072.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74,039.56209,588,879.73-90.23%216,753,180.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0.331-39.58%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0.331-39.58%0.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6%4.12%-1.66%7.51%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4,232,740,607.824,302,271,726.35-1.62%4,397,784,658.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87,781,312.372,755,335,218.301.18%2,744,846,991.29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30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联营销售需按照净额确认收入,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为了便于可比,2019年数据按照新收入准则口径列示,与2020年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按新准则口径)同比幅度
营业收入(元)2,355,926,207.522,636,392,264.11-10.6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08,014,230.75555,117,139.31530,048,063.23862,746,77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01,638.6213,620,030.0333,103,397.1357,106,33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063,763.298,801,082.7227,555,048.1950,133,633.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902,815.2390,773,032.43193,286,238.4845,317,583.8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89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17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3.23%182,276,4380
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15%10,800,0000质押10,300,000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38%8,153,9990
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10%7,200,0000质押7,200,000
魏国华境内自然人1.52%5,190,0460
高可诚境内自然人1.46%4,999,788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08%3,711,5000
黄佩玲境内自然人0.46%1,580,6540
曾庆威境内自然人0.44%1,520,0000
林穗贤境内自然人0.38%1,289,6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重创中国消费市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3.93%,出现有记录以来的首次下降,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百货店零售额同比下降9.8%。2020年,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践行社会责任,疫情防控和经营管理两手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6亿元,受疫情冲击及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证监会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联营销售需按照净额确认收入规定的影响,同比下降70.62%(剔除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后同比下降10.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72.81万元,受营业收入下降及费用刚性支出、防疫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同比下降39.88%。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及应对工作 疫情发生后,公司迅速成立防控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疫情期间,公司协调指导门店在不同时期做好卫生清洁消毒和商场通排风工作,组织对各门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全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购物环境,以强有力措施保证完成“零感染”的目标。 疫情期间,公司迅速部署、积极应对,持续发力民生用品货源、质量价格把关、现场消费引导等方面工作,通过与供应商做好供需协调,增量防护消毒、民生食品货源,严控价格,保障民生显担当,确保民生物资稳供保价。 为与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给予符合政策条件的租户及供应商减免租金和管理费支持,同时缓收费用,有效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此外,公司积极争取到部分业主租金减免支持。2)紧抓契机升级改造消费场景 一是紧抓北京路步行街作为国家商务部首批步行街改造升级试点契机,对新大新北京路店进行提升调整,致力于打造“历史文化+零售商业+餐饮娱乐+旅游体验”为主题的时尚地标项目。二是顺应消费升级的趋势,重塑广百北京路店风采,结合新零售打造“她经济”“口红经济”的新趋势,重新布局品牌,成功引入多家国际高端化妆品品牌,全面提升购物环境和购物体验。三是一店一策,全力加速门店转型升级。2020全年对7家门店先后进行了优化升级,共引入品牌64个,涉及调整面积13126㎡,进一步优化存量结构,激发内生性增长动力。3)线上线下融合,创新营销模式 一是为了适应疫情影响下的新消费方式,逐步实现线上营销常态化,创新搭建“云营销”体系,通过搭建“1(广百自建平台)+3(新营销渠道)+3(外部平台)云销售”平台,即“广百荟”+“直播、虚拟门店、社群”+“京东电器、天猫电器、京东超市”,适应多场景转化,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二是紧抓促销节点,打造“品质经济”、“假日经济”。全年统筹组织开展全司级大型促销活动16期,活动时长累计达110天,有力提振了实体门店销售。4)加强供应商管理,丰富品牌货源

一是通过线上知名电器平台,积极与品牌商进行沟通。寻找各类电器产品销售排名前列的品牌,努力获取线上平台经营一级授权,将畅销品牌引入京东、天猫旗舰店。二是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发挥“走商”精神,积极主动联系供应商,挖掘新品牌增加品牌储备。三是搭建适应现有租赁业务发展需求的立体品牌资源信息库,打造招商工作的强有力后盾。5)重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20年,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7亿元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亦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次重组交易方案先后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准;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3月4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2021年3月22日公司取得证监会核准批复。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0年广州市消费扶贫积极参与单位”、“广州市防疫保供工作积极单位”、“广州市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企业”、“2020年度广东商业抗议致敬奖”,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配合做好疫情防疫物资报送工作的感谢信。并先后获评全国商业企业文化先进单位、全国用户满意服务单位、诚信单位、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全国商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国家级服务业标准试点单位、广州市和谐劳动关系AAA级企业。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19年中国连锁百强”榜单中,公司名列第52位,同比上升四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商品销售2,017,552,612.63662,545,976.8132.84%-73.55%-24.14%21.39%
租赁130,415,689.7568,558,184.9252.57%-17.31%-25.28%-5.6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5,926,207.52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0.6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以及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剔除新收入准则影响同比下降10.64%。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为1,423,642,906.72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9.1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以及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收入减少而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728,118.7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88%,主要原因是由于受疫情影响,收入大幅下降,毛利额减少,但租金及人工等费用刚性支付,同时增加防疫费用支出,导致利润大幅减少。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以下统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列报要求将“应付账款”(预售卡款)分为不含税金额和税额两部分,将税额部分与“应收账款”(预售卡预缴税款)对冲,将不含税金额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科目;将“预收款项”(销货款)分为不含税金额和税额两部分,将税额部分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将不含税金额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科目;将“其他应付款”(顾客定金)分为不含税金额和税额两部分,将税额部分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将不含税金额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科目;将“递延收益”重分类至“合同负债”项目;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处置及清算原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1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方式
湛江广百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华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