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北京企管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振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369,054.0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9,183,113.78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0,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8,500,001.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