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何建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聘任张远海先生、黄宝法先生、陈兰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谢昶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蔡靓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蔡乐华 王社坤 余关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