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212.97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667.59万元,减上期分配现金股利2,074.23万元,减本期提取法定公积金121.3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685.03万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63.9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96.34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和全体投资者合理诉求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情况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相关公告内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