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对象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1年5月1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