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56,992,104.1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403,174.7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1,861,805.01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352,466.2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7,282,977.40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
经营亏损,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