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23 公司简称:首商股份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26,937.44元,已实现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5,353,792.16元,扣除2020年度已实施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125,097,435.26元,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可供分配利润为2,276,229,419.46元。
鉴于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首商股份 | 600723 | 西单商场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健 | 金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 |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 |
电话 | 010-82270256 | 010-82270256 |
电子信箱 | ssgf600723@ssgf.com.cn | ssgf600723@ssgf.com.cn |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2020年受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受到沉重打击。中国有效控制疫情,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报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历史上首次突破100万亿,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比上年下降
3.9%。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17,6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7,590亿元,增长1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9%,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
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消费在经济发展当中起到基础的作用。过去一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全年看仍然是负增长,但是三四季度已经转正,特别是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达到了4.6%,这个速度已经开始接近前几年的正常水平。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挖掘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的潜力。我国消费在生产供给不断增强的同时,还是继续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公司各企业门店补充招商资源,打造体验场景,加快经营调整转型。百货业态坚持门店定位,启动生活方式场景改造,注重新品类的开发,不断巩固并提高经营效益;奥莱业态通过目标品牌的影响力,增强经营动力,同时加强配套功能项目的引进和升级,加快统筹开展经营调整;购物中心业态扩充时尚潮流品牌,引进热门网红生活方式集合店,吸引年轻客群,强化聚集人气和品质生活的经营氛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 | 6,526,105,125.12 | 6,975,738,881.23 | -6.45 | 6,931,309,611.85 |
营业收入 | 3,142,651,055.06 | 9,944,022,277.67 | -68.40 | 10,071,366,955.0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142,651,055.06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026,937.44 | 397,619,837.14 | -108.56 | 363,987,845.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803,273.54 | 334,480,348.12 | -120.57 | 306,264,464.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20,589,642.08 | 4,279,714,014.78 | -3.72 | 3,983,520,415.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702,555.98 | 357,456,821.42 | -129.57 | 482,885,880.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2 | 0.604 | 0.55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1 | 9.61 | 9.43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27,672,867.10 | 758,516,183.61 | 793,327,840.12 | 963,134,164.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888,193.67 | -5,290,160.08 | 7,296,654.37 | 49,854,76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9,945,779.38 | -22,626,179.37 | -7,263,460.78 | 61,032,14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5,361,512.48 | 139,255,838.75 | 313,225,638.02 | 147,177,479.73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635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362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92,100 | 383,978,201 | 58.3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闫常樱 | 3,127,017 | 3,127,017 | 0.4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吴录平 | 1,918,700 | 1,951,800 | 0.3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UBS AG | -12,319,669 | 1,926,497 | 0.29 | 0 | 无 | 0 | 其他 | |
王建华 | 1,893,314 | 1,893,314 | 0.2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曾凤云 | 1,766,800 | 1,766,800 | 0.2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唐修霆 | 1,750,000 | 1,750,000 | 0.2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毕盛资产管理有限 | 1,641,900 | 1,641,900 | 0.25 | 0 | 无 | 0 | 未知 |
公司-毕盛大中华阿尔法母基金 | |||||||
吴长福 | 1,583,600 | 1,583,600 | 0.2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袁永 | 1,406,500 | 1,406,500 | 0.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亿元,同比减少7.04亿元,减幅105.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4亿元,同比减少4.32亿元,减幅108.5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额外购买选择权、预收款项的处理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2020年年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合同负债 | 80,992,670.03 |
预收款项 | -346,982,722.52 | |
其他应付款 | 290,223,023.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232,971.31 |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
合同负债 | 79,976,406.66 |
预收款项 | -317,084,714.53 |
其他应付款 | 263,731,939.18 |
其他流动负债 | -26,623,631.31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0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3,954,370,648.80 |
营业成本 | -3,336,640,579.73 |
销售费用 | -478,120,597.97 |
管理费用 | -139,609,47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