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均为无关联董事,故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2021年1月至3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委托加工及采购辅材 | 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 | 8,410.00 | 847.53 | 7,847.88 | 不适用 |
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190.00 | 755.40 | 5,805.78 | 不适用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 | 260.00 | 55.00 | 152.48 | 不适用 |
向关联人租出设备 | 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 | 363.72 | 90.93 | 97.74 | 不适用 |
合计 | - | 15,223.72 | 1,748.86 | 13,903.88 | - |
主要股东:江苏长风动力有限公司(持90.1998%股权);咸阳市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9.8002%股权)。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490.96万元,净资产843.86万元,营业收入23,480.86万元,净利润61.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正伟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区传统产业转型示范基地18号厂房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2日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服务;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产业及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及电源产品的生产;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电子元件的批发兼零售;锂电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零部件,设备,仪器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售后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及只有设备与装置的租赁业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和须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持100%股权)。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78.43万元,净资产207.14万元,营业收入6,014.63万元,净利润35.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情况
江苏长风动力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日动力20%股权。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新日动力营业收入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比例0.35%,净利润占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比例1.05%,上述指标尚未构成公司重要子公司标准;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新日动力营业收入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10.96%,净利润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比例11.16%,据此新日动力新增成为公司重要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
定,江苏长风动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法人。2020年度公司与江苏长风动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名称 | 交易类别 | 交易金额 |
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及采购辅材 | 7,847.88 |
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及采购辅材 | 5,805.78 |
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2.48 |
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 | 租出设备 | 97.74 |
陕西长风动力有限公司 | 受让专利[注] | 0 |
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