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阅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
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阅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阅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阅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阅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8、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详情请阅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因公司业绩未达到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详情请阅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阅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