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