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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2月 1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40,5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405万张。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为 0.50%、第二年为0.70%、第三年为 1.20%、第四年为1.80%、第五年为 2.40%、第六年为3.00%。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46.69元,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27 日, 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0,5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 12,15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 A 股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 A 股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月27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67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再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与实施募投项目之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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