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1-043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月6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5.0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495.5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5,976,907.00元,扣除发行费用26,912,438.5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64,468.4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0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9.2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514,475.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485,521.49元。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499号)。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名称 | 募集资金 净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其中:2019年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余额 | 加: 利息 收入 | 减: 手续 费用等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合计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4,906.45 | 14,906.4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 | 38,037.59 | 38,037.5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52,944.04 | 52,944.0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行专户存款,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与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连同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 金额 | 本报告期末 余额 | 备注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0051846 | 14,906.45 | 0.00 | 已注销 |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0453646 | 12,860.00 | 0.00 | 已注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 331066130018170153806 | 25,177.59 | 0.00 | 已注销 | |
合计 | -- | 52,944.04 | 0.00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具体为“RTU产品产业化项目”、“RTU基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投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三达新技术52.40%股权收购项目”和“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
截至2020 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1,589,840.3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589,840.30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4年1月2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1,589,840.30元。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审字[2014]0824号)。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在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增资的方式预先投入到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截至2016年8月26日止,浙江安控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171,379.96元,浙江安控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171,379.96元。公司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6]4538号)。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浙江安控使用募集资金18,171,379.9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人民币835,568.25元(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已于201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说明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906.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906.4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RTU产品产业化项目 | 否 | 11,624.74 | 11,624.74 | 0.00 | 11,624.74 | 100.00 | 2015年1月15日 | 1,244.93 | 否 | 否 |
RTU基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241.74 | 3,241.74 | 0.00 | 3,241.74 | 100.00 | 2016年1月15日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866.48 | 14,866.48 | 0.00 | 14,866.48 | -- | -- | 1,244.9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9.97 | 39.97 | 0.00 | 39.97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9.97 | 39.97 | 0.00 | 39.97 | 100.00 | -- | -- | -- | -- |
合计 | -- | 14,906.45 | 14,906.45 | 0.00 | 14,906.45 | 100.00 | -- | 1,244.9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0年度,RTU产品产业化项目承诺效益为5,020万元,实际实现经济效益为1,244.93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主要受疫情、公司失信、营运资金紧张等影响使RTU产品产销量有所下降所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1,589,840.3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589,840.30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1,589,840.3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589,840.30元。公司独立董事俞鹂女士、周东华先生、赵斌先生经核查出具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1,589,840.3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4]0824号《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RTU基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加强了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力度,减少了项目开支,节约了部分预算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人民币835,568.25元(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1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人民币835,568.25元(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6年1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账户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840,503.80元,其中利息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935.55元。同日划转完成后公司即对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截至2016年1月28日,该专用账户已办理完成注销。 |
附表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037.5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37.5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 | 否 | 25,177.59 | 25,177.59 | 0.00 | 25,177.59 | 100.00 | 2021年4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收购三达新技术52.40%股权项目 | 否 | 12,860.00 | 12,860.00 | 0.00 | 12,860.00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8,037.59 | 38,037.59 | 0.00 | 38,037.59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38,037.59 | 38,037.59 | 0.00 | 38,037.59 | 100.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对“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拟调整后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 (1)项目投资总额超出预期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属于杭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项目期初总投资预算为人民币38,638万元,公司在施工方选择、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成本管控等方面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项目投入前期虽经过充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成本预算,但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仍受到了施工期内钢材、商品混凝土等建筑主材及施工人工费用上涨,同时因建设期内施工条件复杂而进行了工程施工方案调整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投资费用增加,且已超出原投资预算。 截至2019年4月25日,公司投入项目金额已达31,001.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投入金额为25,177.59万元),项目资金缺口原计划采用公司自筹方式解决,但因受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和融资环境收紧所限,在优先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条件下,后期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 (2)施工设计调整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生产中心和辅助的研发测试中心两个部分,其中生产中心厂房外墙施工设计图纸原为外墙涂料施工,后考虑该产业园整体协调性及适应产业升级需要,调整为石材干挂及玻璃幕墙设计及施工,导致该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图纸及建筑施工材料发生了变更,从而对工程进度造成了一定的滞后影响,导致了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 (3)客观原因影响施工进度 项目建设期内,恰逢杭州市承办2017年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建设所在地处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系运动会主赛区之一,项目施工作业时间、建筑施工材料供应等条件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导致了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对“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拟调整后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属于杭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项目期初总投资预算为人民币38,638万元,公司在施工方选择、原材料采 |
购、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成本管控等方面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项目投入前期虽经过充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成本预算,但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仍受到了施工期内钢材、商品混凝土等建筑主材及施工人工费用上涨,同时因建设期内施工条件复杂而进行了工程施工方案调整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投资费用增加,且已超出原投资预算。 随着外部融资环境持续收紧的情况下,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恶化,在优先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条件下,后期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截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投入项目金额已达 34,388.6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19 年度自有资金投入 3,386.99 万元,累计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 9,211.09 万元)。 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变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并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结项,调整后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建设内容的原因如下: (1)项目投资总额超出预期,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资金将优先用于维持公司经营活动;后期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项目金额已达36,115.9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0年度自有资金投入1,727.22万元,累计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10,938.31万元)。 (2)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所在区政府于2017年创建的医药港小镇发展迅猛,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正处于医药港小镇核心区域,如果公司继续从事原规划的自动化生产行业,机械设备的噪音、排污、排气等因素将严重影响医药港小镇的整体布局。故辖区政府经过讨论决定,同意“杭州智慧产业园”业态改变性质,从原自动化产业变更为从事高端医疗机械、药品研发生产的医药产业园; (3)公司迁址四川宜宾后,拟在四川宜宾叙州区建设宜宾安控能源高科产研中心,含RTU/PLC产线同类建设。因此公司为适应上述环境变化,终止一体化RTU、模块化RTU及衍生智能产品生产线的建设,相关建设内容不再纳入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 建设内容变更后,杭州智慧产业园已建设完毕,预计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消防专项验收后,领取工程竣工表,便可正式交付使用,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届时公司将招租筛选有规模、有实力、高质量的医药企业入驻。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171,379.96元置换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预先投入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自筹资金18,171,379.96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171,379.96元置换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预先投入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自筹资金18,171,379.96元。公司独立董事俞鹂女士、李量先生、赵斌先生经核查出具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171,379.96元置换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预先投入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自筹资金18,171,379.96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专字[2016]4538号《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预先投入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 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128,600,000元用于支付三达新技术52.40%股权收购项目;由于杭州智慧产业园项 |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251,775,927.25元向浙江安控进行增资,且该增资款已存放于浙江安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号:331066130018170153806)。 鉴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1101040160000453646)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不含利息收入),且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70,048.01元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中。截至2016年10月24日,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040160000453646)已办理完成注销。 鉴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31066130018170153806)余额为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8年4月26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31066130018170153806)已办理完成注销。 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499号)中募集资金净额381,485,521.4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进项税额1,109,594.24元后,实际可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净额为380,375,927.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