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98 公司简称:必得科技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320万元(含税),尚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必得科技 | 605298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汤双喜 | 孙喻钰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7号 | 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7号 |
电话 | 0510-86592288 | 0510-86592288 |
电子信箱 | tangshuangxi@bidekeji.com | sunyuyu@bidekeji.com |
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车辆通风系统、电缆保护系统和智能控制撒砂系统等系统化、系列化产品及其他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公司在产品种类、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新材料应用、技术服务等方面不断优化升级,自主研发了多个技术水平行业领先的系统化、系列化产品,在生产工艺方面先后通过多项权威国际认证,包括国际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TS22163:2017)、DIN6701粘接体系认证、EN15085-2轨道车辆焊接体系认证、美国CWF焊接体系认证等。
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专业的技术和周到的服务,公司与中车青岛、中车长春、中车唐山、北京地铁、四方庞巴迪等国内主要整车制造厂商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多种型号动车组列车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成都、沈阳、青岛、土耳其伊兹密尔、新加坡、印度孟买、印度诺伊达等城市地铁车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领域,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结合相关原材料库存情况提出原材料采购需求形成请购单交予采购部,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向公司合格供应商清单中的供应商询价,从提供报价的供应商中择优选择发出采购单并跟踪供货情况。公司的采购流程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公司产品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等特点,需要以客户具体的订单需求为导向进行设计、开发。销售部门在签订相关订单后,技术研发中心根据客户要求制定产品技术资料,生产部门根据各类产品的技术资料和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产品的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决定公司生产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定制化生产
公司取得客户订单后,根据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
(2)大量辅助工序需要手工操作
公司产品是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的非标产品,生产工序繁杂。其中主要生产工序可以通过机器设备完成,诸多辅助工序需要通过手工来操作。
(3)柔性化生产
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推行柔性化生产,即同一生产线可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高效率、低成本地在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生产任务间转换。
3、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中车青岛、中车长春、中车唐山、四方庞巴迪等中国中车下属国有整车制造企业,以及北京地铁等其他国有地铁车辆制造企业。公司采取直销的模式进行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获取订单。在招投标的流程方面,市场部负责获取招投标信息并组织采购部、技术研发中心、生产部进行评审,制作投标书,参与项目招投标。中标后,市场部负责跟踪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和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负责接收客户订单,以及根据客户需求安排供货等。
公司在青岛、长春、唐山等主要客户所在地长期派驻工作人员,保证与客户的及时沟通接洽,并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三)行业情况
轨道交通是指运营车辆需要在特定轨道上行驶的一类交通工具或运输系统。
根据服务范围差异,轨道交通一般分为国家铁路系统(干线铁路系统)、城际轨道交通(城际铁路系统)和城市轨道交通三大类。国家铁路系统主要承担区域对外的中长距离客货运输;城际铁路主要承担区域内部各城市、城镇之间的旅客运输;城市轨道交通主要为城市及城市圈范围内提供公共客运服务。
根据时速的差异,轨道交通一般分为高速铁路系统(时速高于250km/h)、快速铁路系统(时速在160km/h-250km/h之间)及普速铁路(时速低于160 km/h)三级。
轨道交通是属于集多专业、多工种于一身的复杂系统,通常由轨道路线、车辆、车站、维护检修基地、供变电、通信信号、指挥控制中心等组成。概括而言,轨道交通产业链包括上游的原材料研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中游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以及下游的客货运输,具体如下:
包括轨道交通车辆及其配套产品在内的轨道交通装备是轨道交通的核心之一。与此同时,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是轨道交通产业的核心环节。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动车组列车制造技术日臻成熟。动车组列车也已成为我国轨道交通领域客运列车的主流。其中,中高速动车组列车主要被应用于国家铁路系统(传统铁路系统)中的高速铁路系统及城际铁路系统;低速动车组列车主要被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包括地铁车辆、轻轨车辆等。动车组列车等轨道交通车辆的整车采购需求是影响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此外,原有车辆部件更新也会带来一定影响;而影响轨道交通车辆整车采购需求的核心因素是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量,此外,原有线路车辆保有密度提升、车辆维修带来备用车辆需求等因素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 | 632,731,107.62 | 595,322,369.36 | 6.28 | 561,454,681.63 |
营业收入 | 347,499,597.89 | 312,808,137.56 | 11.09 | 282,503,620.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4,497,805.54 | 110,129,209.30 | -5.11 | 105,953,08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99,123,887.37 | 106,967,953.94 | -7.33 | 101,930,120.72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4,278,726.58 | 470,280,921.04 | 13.61 | 400,651,711.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694,685.41 | 43,339,482.25 | 26.20 | 146,266,884.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9 | 1.36 | -5.15 | 1.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80 | 25.29 | 减少4.49个百分点 | 29.45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0,530,833.63 | 116,516,260.49 | 72,450,814.82 | 118,001,688.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90,516.15 | 35,626,765.17 | 24,073,662.63 | 40,406,861.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231,005.00 | 32,352,375.68 | 22,562,737.63 | 39,977,769.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28,547.75 | 17,303,430.1 | -39,850,907.47 | 86,970,710.53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716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王坚群 | 57,600,000.00 | 71.11 | 57,600,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英 | 17,400,000.00 | 21.48 | 17,400,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江阴联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00 | 7.41 | 6,000,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股东王坚群与刘英为夫妻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32,731,107.62元,比上期期末增长6.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4,278,726.58元,比上期期末增长13.61%;在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47,499,597.8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97,805.5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与公司2019年及之前执行的收入政策在确认及计量要素上无显著差异。公司主营业务及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及计量不会因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而发生变化。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江阴必畅商贸有限公司 | 必畅商贸 | 100.00 | - |
2 | 南京必勤得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必勤得创 | 100.00 | - |
3 | 郑州必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郑州必得 | 1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