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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2日,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简松年、萧妙文、张鲁刚、邹宗信、陈汉亭、彭丽霞、邱乐群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如下: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4,621,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4,924,224.00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同时该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即期和长期利益而提出的,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唐建兴、邹宗信、张鲁刚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

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邹宗信、张鲁刚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体现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月发放,与其承担责任、风险挂钩,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调整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实施。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并签署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与小米公司之间的交易提供担保额度并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与小米公司之间的交易提供担保额度并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以及其他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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