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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215号

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4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2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鉴证报告 第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215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光弘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光弘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光弘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鉴证报告 第2页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光弘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弘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光弘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1年4月22日

专项报告第1页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9号文《关于核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92,216,8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83,693,82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2,755,407.36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50,938,416.64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90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183,693,824.00
减:承销保荐费32,755,407.36
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50,938,416.64
减:支付给律师的费用100,0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5,953,637.37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部分68,917,364.05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327,036,273.32
减:购买的理财产品1,500,000,000.00
加: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6,839,589.03
加:利息收入5,838,434.38
加:收到的保证金15,000.00
减:手续费支出553,384.92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277,024,417.76

专项报告第2页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上述4家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分别签订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初始存放日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6319178532020/4/9600,000,000.00570,421.83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阳支行7529000996103382020/4/9500,000,000.00251,425,271.9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81109010127011381922020/4/9666,884,416.6417,994,297.5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81109010128011406872020/4/9204,054,000.006,497,542.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德洲城支行2008022829066666622020/4/9180,000,000.00536,884.41
合计2,150,938,416.64277,024,417.7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专项报告第3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 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

3、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了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68,917,364.05元。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917,364.0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68,917,364.0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先投入金额置换金额
1光弘科技三期智能生产建设项目68,917,364.0568,917,364.05
合计68,917,364.0568,917,364.05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第4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8,369.38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703.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595.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光弘科技三期智 能生产建设项目198,320.66198,320.6614,651.3921,543.1210.8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 云计算及工业互 联网平台建设项目20,405.4020,405.40135.20135.200.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000.0018,000.0017,917.0417,917.0499.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36,726.06236,726.0632,703.6339,595.3616.73
超募资金投向无超募资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6,891.74万元。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891.7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6,891.7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之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 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77,024,417.76元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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