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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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