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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3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80.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1,854,157,4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44,864,470.72元,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

截止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12,381,621.93元,其中:于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569,159.4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812,462.53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96,911,331.3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3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开立了4个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7707 0078 8013 0000 11911,340,714,200.0032,198,492.31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1229 0341 7510 60254,706,600.005,899,819.96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4411 3010 0100 4600 03200,000,000.00189.96活期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2004 0521 3200 0438126,692,211.835,871,238.50活期
合 计1,722,113,011.8343,969,740.73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A)1,722,113,011.83
加: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上市中介机构费进项税(B)8,691,868.24
减:应转出的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中介机构费(C)6,563,926.79
减: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上市中介机构费用(D)14,948,000.00
募集资金净额(E)=(A)+(B)-(C)-(D)1,709,292,953.28
减: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F)212,381,621.93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G)=(E)-(F)1,496,911,331.35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3,969,740.73
转账手续费6,191.13
存款利息收入-2,326,512.73
理财收益-50,540,411.47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1,500,000,000.00
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放的资金3,674,382.24
应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上市中介机构费进项税8,691,868.24
应转出的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中介机构费-6,563,926.79

3.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但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1月16日即将部分资金转入内蒙古久日。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问题已得到整改或追认,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久日新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久日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久日新材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但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在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了相应整改,并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如实进行了披露,并未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也未对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除上述不规范情形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9,292,953.2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812,462.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0,00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2,381,621.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5.21%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260,000,000.001,340,714,200.001,080,714,200.001,080,714,200.00401,276.76401,276.76-1,080,312,923.240.042023年12月0.00
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260,000,000.00260,000,000.00260,000,000.0011,924,341.0011,924,341.00-248,075,659.004.592021年12月0.00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54,706,600.0054,706,600.0054,706,600.00--54,706,600.000.002022年6月0.00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200,000,000.00200,000,000.0037,486,844.77200,056,004.1756,004.17100.03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95,420,800.001,595,420,800.001,595,420,800.0049,812,462.53212,381,621.93-1,383,039,178.0713.310.00
超募资金113,872,153.28113,872,153.28113,872,153.28-113,872,153.280.000.00
超募资金流向小计113,872,153.28113,872,153.28113,872,153.28-113,872,153.280.000.00
合计1,709,292,953.281,709,292,953.281,709,292,953.2849,812,462.53212,381,621.93-1,496,911,331.3512.43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由于土地问题,现只能部分开展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现山东省正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希望对海岸线做出新的调整和确认,并制定海岸线附近建设项目的相应政策。东营久日项目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待相关政策调整后即可开展进一步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环保标准的提高,光引发剂下游光固化产品应用领域日益扩展,目前,公司已在山东滨州、江苏常州、湖南怀化建立了三个布局
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以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为应对日益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在实施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了内蒙古久日项目的建设,内蒙古久日作为公司新的生产基地,将用于生产系列光引发剂及副产品,以补充公司现有部分主要产品在单一生产地生产的现状,同时内蒙古久日将进行公司新产品和部分原材料的生产,并结合着附近就能采购到主要原材料的情形,能有效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成本,更好加强公司在产业布局上的协同。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将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变更至新投资建设的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内蒙古久日项目正按计划建设推进中。 2.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研究中心新增产业发展部,研发方向为光刻胶中间体、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力争填补国内空白,解决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未来5年,产业发展部将着力开发新型和发展现有复合型高效低气味、低迁移光引发剂产品、环保型油墨、环保型涂料等多层次、多方向光固化材料产品应用方法和技术,不断开发并积累更多的技术储备,为客户定制适合的产品,并进一步强化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专项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助力公司成为全球光固化材料的引领者。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 近期,公司拟新建总部办公大楼,目前正在考察阶段,公司拟在新建总部办公大楼时,将研究中心一起进行规划、设计,规划新建一座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大型研究中心,预计面积4,000㎡以上,可同时满足公司新型光引发剂、单体树脂开发、光固化应用技术、工艺研发和优化、光刻胶及其中间体开发、电子化学材料等多方向项目开发需要。 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着公司的研发工作开展,同时,公司也充分利用合作高校的仪器资源、与UV固化设备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及加强与南开大学及河北工业大学教授合作,推进着公司研发工作发展和人才培养,此外,公司还通过加强研发人才招聘等多种方式确保着公司研发工作的推进。具体如下: 1) 在新的研发中心方案确认之前,公司在研发中心现有实验室旁新增租赁了544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扩设。目前已经完成了建设,与现有实验室连通,并开始了运行。 2) 公司在新增租的实验室里,建成了油墨实验室、光引发剂实验室、涂料实验室和三个仪器设备室,并以自筹资金购置了一系列的仪器设备,总价值在150万元左右。 3) 为了确保公司研发工作进度,公司还加强了和高校的合作,利用南开大学现有的资源,气质联用、液质联用和核磁共振等大型高端仪器,和南开大学以及河北工业大学的师资团队,合作进行研究实验的开发和指导,以推动研发工作和人才培养。 4)为进一步加强光固化新应用研发,公司和天津中环电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合作,利用他们的新型设备(UV-LED短波-长波复合灯、小字符喷码机等设备),来进行我们的研究实验的开发。 5)人才引进方面,公司研发团队自2019年共引进人才1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7人,本科学历12人,专科学历2人。同时,公司和南开大学老师进行合作,利用南开大学强大的师资团队,对我们的研发工作进行更好的指导。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12个月。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的基础上,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使用额度为15.00亿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持有银行理财产品15.00亿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本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渤海银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定制存款、太平洋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共计获得理财收益50,367,550.36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1,595,420,800.00元,超募113,872,153.28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的进行使用: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2)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3)归还银行贷款; (4)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260,000,000.00260,000,000.0011,924,341.0011,924,341.004.592021年12月0.00
合计260,000,000.00260,000,000.0011,924,341.0011,924,341.00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投资金投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1.变更原因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环保标准的提高,光引发剂下游光固化产品应用领域日益扩展,目前,公司已在山东、江苏、湖南建立了三个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以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为应对日益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在实施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了内蒙古久日项目的建设,内蒙古久日将作为公司新的生产基地,用于生产系列光引发剂及副产品,以补充公司现有部分主要产品在单一生产地生产的现状,同时内蒙古久日将进行公司新产品和部分原材料的生产,并结合着附近就能采购到主要原材料的情形,能有效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成本,更好加强公司在产业布局上的协同。 2.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上述变更项目,已于2020年11月14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公告名称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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