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和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薪酬发放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