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易天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0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6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8万股,并于2020年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5,894,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385,871.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6,508,928.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9]4803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17,734.29 | 11,734.29 |
2 |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 9,269.57 | 6,012.5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904.10 | 3,904.10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6,000.00 | 16,000.00 |
合计 | 46,907.96 | 37,650.89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11,734.29 | 8,783.35 |
2 |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 6,012.50 | 3,793.43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904.10 | 0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6,000.00 | 14,627.24 |
合计 | 37,650.89 | 27,204.02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1年1月9日 | 2022年1月9日 |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2020年初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址尚未落定,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较为谨慎,报告期内所有研发相关投入均使用自有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基于严谨的判断,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2年1月9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投入完成期延长至2022年1月9日的决定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完成期延长。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
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坚 朱文瑾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