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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喻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除在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以外的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三) 主要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应按期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报告期末,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5)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对除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依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变更对公司当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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