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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亚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作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等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对航亚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7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17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7,782,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3,469,900.0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74,312,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苏公W[2020]B1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62万元,现金管理(含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银行理财)金额人民币39,999万元,前期自有资金垫付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1,188.0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31日实际余额为8,640.8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78090122000155756 20,028,682.18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78090122000156385 117,892.43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2760188000177007 66,261,448.55活期存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408,023.16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唐逸凡、刘惠萍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

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7,4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9,378.03 9,378.03 9,378.03 - - -

2023年

12月

- -否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产能扩大项目

否57,823.

57,82

3.23 57,823.23 - - -

2023年12月

- -否

合计67,201.26 67,201.26 67,201.2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情况无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购买低风险投

资产品。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21日,航亚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核查意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 金额(元)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2020/12/30-2021/6/30 73,800,000.00

73,800,000.00

理财产品小计
宁波银行

七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

天到期,

2020/12/30-

自动滚存

46,190,900.00

46,190,900.00

通知存款小计
宁波银行

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2020/12/24-2021/12/24 50,000,000.00

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2020/12/24-2021/12/24 50,000,000.00

宁波银行
宁波银行

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2020/12/24-2021/12/24 50,000,000.00

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2020/12/24-2021/12/24 50,000,000.00

宁波银行
宁波银行

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

2020/12/24-2021/12/24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

2020/12/24-2021/12/24 20,000,000.00

宁波银行
宁波银行

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2020/12/24-2021/12/24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2020/12/24-2021/12/24 20,000,000.00

宁波银行
定期存款小计280,000,00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125号)。报告认为,航亚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航亚科技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航亚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査,保荐机构认为:航亚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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