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航亚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0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
序号
序号 | 项目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公司在2020年12月16日上市。上市当年的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 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 导措施等。 | 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等。 | 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2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
13 |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 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4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15 |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16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17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下游客户不断研发新的发动机型号或新的零部件型号并提出新的设计要求,为了保持技术优势,公司需要持续进行技术开发。由于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过程需要大量投入且耗时较长,如遇到研发进度缓慢、技术成果转化不利等情形,
公司将无法如期获得预期收益甚至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对公司发展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需要大批掌握材料精密成型、精密机加工、特种工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对于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快速试制具有重要影响,并对现有产品的持续稳定量产产生重要作用。鉴于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对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未来公司技术人才发生较多流失,而又未能及时接替或补充,公司的新产品研制、技术开发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为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及医疗骨科植入锻件,最终主要用于航空发动机或植入人体,其对产品质量及可靠性、安全性有严苛要求,因此需要供应商在各关键环节均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安排。由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及医疗骨科关节产品生产工艺较复杂,维持稳定的产品质量需要各环节严格的质量管控和检验,若某一环节因控制不当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会损害公司声誉和品牌形象,并对市场拓展、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及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如果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发展水平,甚至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
(三)行业风险
目前,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领域进入门槛高,国内竞争者数量不多。但是,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未来社会资本可能会持续进入该领域,国内竞争对手可能突破技术、管理、资金等壁垒,公司可能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在出口产品、采购部分原材料时使用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在各年间均呈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及复杂化,受国内外经济、政治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
大波动,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 301,120,950.84 | 257,604,361.92 | 16.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896,575.83 | 42,185,477.50 | 41.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550,088.23 | 39,567,598.33 | 32.81% |
经常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04,695.15 | 57,494,852.88 | -8.51%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0/12/31 | 2019/12/31 | 增减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39,817,945.82 | 405,609,223.03 | 131.71% |
总资产 | 1,210,801,572.29 | 627,776,943.55 | 92.87%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增减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91 | 0.2177 | 41.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91 | 0.2177 | 41.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0.2712 | 0.2042 | 32.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7517 | 10.9222 | 增加2.829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12.0650 | 10.2444 | 增加1.820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26 | 11.93 | 减少1.67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内,部分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41.9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产品结构变化,政府补助同比增加等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32.81%,主要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31.71%、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92.87%,主要由于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及医疗骨科植入锻件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具备研发、 生产及销售压气机叶片、整体叶盘、 涡轮盘、盘环件等关键零部件, 属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公司目前是国内具备以精锻技术实现压气机叶片大规模量产并供货于国际领先发动机厂商的内资企业。 全球四大航空发动机厂商中, 赛峰、 GE 航空为公司主要客户。 另外,公司还承担了中国航发商发长江系列发动机及多个高性能先进国产发动机零部件的同步研发及试制加工任务。
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包括:(1)精锻技术得到国际主流客户认可;(2)先进的难加工材料的制造工艺技术优势;(3)参与发动机主机厂商的同步设计研发优势;(4)持续迭代演进的技术体系;(5)生产效率优势及快速反应能力;(6)产品品类及质量优势;(7)品牌与客户优势等;(8)供应商及体系认证优势等。
公司持续以技术创新驱动增长, 将新产品、 新工艺的研发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0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度,研发费用支出3,088.79万元,与2019 年基本持平;2020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10.26%。
(二)研发进展
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下: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9 | 7 | 42 | 10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20 | 45 | 36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8 | 8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29 | 27 | 95 | 54 |
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罗罗OGV-FOOT锻件项目研制 | 480 | 185 | 445 | 已在小批生产,部分件号已交付 | 完成OGV-FOOT产品的研发工作,通过高周疲劳测试 | 产品性能已达到国际主流客户罗罗的设计要求 | 该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不同客户的产品交付 |
2 | 发动机低压压气机叶片研制 | 380 | 108 | 168 | 产品已开始小批量交付验证 |
实现了钛合金叶片前缘形状的高精度加工,实现与国内发动机整机研制单位同步设计研制 | 该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不同客户的产品交付 | |||||||
3 | 发动机高压压气机叶片研制 | 750 | 292 | 677 | 产品已开始小批量交付验证 | 完成高压压气机10级转子叶片的研发工作,将叶片精锻成型技术用于国产发动机,参与设计定型,同步研发 | 实现了高温合金叶片前缘形状的高精度加工,实现与国内发动机整机研制单位同步设计研发 | 该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不同客户的产品交付 |
4 | GELM9000CPD 发动机叶片工艺研制 | 750 | 530 | 739 | 首台产品已交付,客户同步在进行性能测试 | 完成LM9000 五级高压压气机叶片研发工作,完成各项特种工艺认证,同步设计定型,同步研发 | 本项目为GE同步研发项目,提高了产品的可制造性。项目技术已达到国际主流客户标准 | 该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不同客户的产品交付 |
5 | 航空发动机机匣高效加工工艺技术 | 700 | 263 | 528 | 已完成工艺研发及工艺验证,通过产品首件鉴定,并实现小 | 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达到进入GE机匣供应序列的技术标准 | 针对某国外客户发动机燃烧室机匣开展的陶瓷粗加工和精加工技术,独有的夹具自适应辅助支撑结构来控制高效加工时机匣 | 该成果已推广应用到多机种刚性机匣加工 |
批量生产
批量生产 | 的变形。 项目技术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竞争力 | |||||||
6 | 航空发动机涡轮盘先进加工工艺技术研发 | 650 | 264 | 426 | 已完成工艺研发及工艺验证,通过产品首件鉴定并完成样件交付,进行小批量试制生产 | 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达到或接近欧美同类产品技术水平,参与国际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的分工竞争 | 拉削工艺采用在线测量和高压冷却工艺;盘、鼓筒、短轴之间连接采用惯性摩擦焊,焊后全加工和组件拉削工艺。 项目技术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竞争力 | 该成果已推广应用到多机种涡轮盘加工 |
7 | 钛合金髋关节医疗锻件工艺改进 | 530 | 103 | 357 | 已根据验证结果在不同客户的产品应用,目前正进行项目结题工作 | 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精化工序,进一步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 采用髋关节带筋臼杯精锻制造技术、髋关节股骨柄精锻件厚度分散度控制技术、模具设计和制造技术。项目技术业内具有较高的竞争力 | 目前已在不同客户的不同件号臼杯精密锻件和髋关节柄精密锻件应用 |
8 | GE90高压压气机叶片精锻工艺开发 | 520 | 52 | 52 | 部分件号已开始工艺研发及验证 | 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达到或接近欧美同类产品技术水平,参与国际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的分工竞争 | 产品性能已达到国际主流客户GE的设计要求 | 该技术成果有望应用于GE全系列压气机叶片的研制和生产 |
9 | Rolls-Royce压气机叶片精锻工艺开发 | 1800 | 151 | 151 | 典型产品的工艺试验已结束,工艺已提 | 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达到或接近欧美同类产品技术水平,参与 | 产品性能已达到国际主流客户罗罗的设计要求 | 该技术成果有望应用于RR全 |
交客户批准
交客户批准 | 国际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的分工竞争 | 系列压气机叶片的研制和生产 | ||||||
10 | 钛铝合金整体叶盘关键技术开发 | 150 | 92 | 92 | 已完成工艺研发及工艺验证,完成产品研制和交付验收 | 1)钛铝合金整体叶盘的典型工艺路线; 2)钛铝合金整体叶盘的铣、车刀具方案及切削参数; 钛铝合金整体叶盘的振动光饰方案 形成专利或论文不少于1项 | 实现了钛铝合金整体叶盘的高精度加工,实现与国内发动机整机研制单位同步设计 | 该成果可推广应用到其它钛铝合金盘的研制、生产 |
12 | 轴流式风扇叶片精锻技术研究 | 350 | 34 | 34 | 正在进行产品实现策划 | 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将叶片精锻成型技术用于国产发动机,参与设计定型,同步研发 | 实现超大双冠叶片的精锻工艺开发 | 该技术成果有望应用于国产发动机压气机叶片交付 |
13 | RR 雅典娜环形件转移项目 | 850 | 39 | 39 | 赢得竞标,前期评估阶段 | 完成3个代表性产品的试验件加工验证,并转入正式FAI生产阶段 | 产品性能达到罗罗的设计要求 | 该成果可推广至国外航空结构件和转动件业务的扩展 |
14 | 商发长江系列发动机高压压气机叶片研制 | 900 | 21 | 21 | 部分件号已开始试制 | 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将叶片精锻成型技 | 实现了高温合金叶片前缘形状的高精度加工,实现与国内发动机整机研制单位同步 | 该技术成果有望大大提高长 |
术用于国产发动机,参与设计定型,同步研发
术用于国产发动机,参与设计定型,同步研发 | 设计 | 江系列压气机叶片的产品质量 | ||||||
15 | 某项目(四项)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8,810 | 2,134 | 3,729 | / | / | / | /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7号)同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6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27,78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469,853.0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12,146.96元。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13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474,312,146.9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206,223.48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购买理财产品 | 73,800,00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存通知存款 | 46,190,90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存大额存单 | 280,000,000.00 |
前期自有资金垫付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 11,880,552.7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 86,408,023.1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 78090122000155756 | 20,028,682.18 | 活期存款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 78090122000156385 | 117,892.43 | 活期存款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2760188000177007 | 66,261,448.55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86,408,023.16 |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始日-到期日 | 金额(元) |
江苏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0/12/30-2021/6/30 | 73,800,000.00 |
理财产品小计 | 73,800,000.00 | |||
宁波银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7天到期,2020/12/30-自动滚存 | 46,190,900.00 |
通知存款小计 | 46,190,900.00 |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2020/12/24-2021/12/24 | 50,000,000.00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2020/12/24-2021/12/24 | 50,000,000.00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2020/12/24-2021/12/24 | 50,000,000.00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2020/12/24-2021/12/24 | 50,000,000.00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 | 2020/12/24-2021/12/24 | 20,000,000.00 |
存款
存款 |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2020/12/24-2021/12/24 | 20,000,000.00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2020/12/24-2021/12/24 | 20,000,000.00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2020/12/24-2021/12/24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小计 | 280,000,000.00 |
综上所述,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严奇。严奇直接持有公司19.26%的股份、通过华航科创控制公司5.17%股份,并通过与阮仕海、朱宏大等11名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控制公司24.54%股份。2020 年,其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数量:万股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 | 间接持股数量注1 |
1 | 严奇 | 董事长 | 3,731.74 | 3.33 |
2 | 阮仕海 | 董事 | 2,188.41 | - |
3 | 邵燃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00 | - |
4 | 苏阳 | 董事 | - | 注2 |
5 | 贾红刚 | 董事 | - | 注3 |
6 | 沈稚辉 | 监事 | 750.00 | - |
7 | 黄勤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17.83 | 30.00 |
8 | 齐向华 | 副总经理 | 300.00 | - |
9 | 朱宏大 | 总经理 | 150.00 | - |
10 | 井鸿翔 | 副总经理 | 120.10 | - |
11 | 张广易 | 副总经理 | 30.00 | 100.00 |
12 | 薛新华 | 副总经理 | - | 536.00 |
注1:严奇、黄勤、张广易、薛新华为华航科创合伙人,其间接持股数量系按照各合伙人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计算。注2:华睿互联持公司1,391.30万股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阳参股的北京华睿互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3:道丰投资持公司股份5.53万股股份,贾红刚为道丰投资合伙人。
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吕雪岩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