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规定做出相应修订(注:修订后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6,240,241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6,202,24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26,240,241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26,202,241股,全部为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