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生物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7号)核准,生物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322,5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49,999,980.00元,扣除承销费20,000,000.00元、保荐费4,000,000.00元后为1,225,999,980.00元,该款项于2016年9月7日汇入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所开立银行账户,银行账号为15001706693052509381,上述款项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2,019,529.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23,980,450.2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验字[2016]第11604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金宇保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17,253,156.52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29,401,854.85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账户余额为21,922,938.02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0.0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1,922,938.02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金宇保灵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9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 | 15050170668800000108 | 活期 | 21,922,938.02 |
增资完成后,金宇保灵注册资本变更为5亿元,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174号),截至2016年9月22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金额(万元) | 本次置换金额(万元) |
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工程 | 255,971.00 | 122,398.05 | 25,641.65 | 25,641.65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生物股份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生物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生物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附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23,980,450.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253,156.5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29,401,854.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工程 | 不适用 | 1,223,980,450.21 | 不适用 | 1,223,980,450.21 | 117,253,156.52 | 1,229,401,854.85 | 5,421,404.64 | 100.44% | 2020/2/1 | 236,053,708.11 | 是 | 否 |
合计 | — | 1,223,980,450.21 | — | 1,223,980,450.21 | 117,253,156.52 | 1,229,401,854.85 | 5,421,404.64 | — | — | 236,053,708.1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发行日至 2020年12 月 31 日期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五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 ||||||||||||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 ||||||||||||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