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1-064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了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了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独立董事已对前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