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1-06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的关联交易违规情形与瑕疵已整改完毕。
五、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未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1,350万元;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实际担保债务余额合计28,250万元,不存在到期不能还款的情况;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担保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此,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对外担保方面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执行。
十、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及部分子公司互相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部分子公司的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为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的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为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关于调整《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考虑到今后从事的域名业务也不会需要用到“互联网域名解析服务业务”的业务许可,且依照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建设系统需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公司因此拟向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申请终止前述业务许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关于2020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的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具体可行。同时,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进展情况,尽快消除前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江曙晖、吴红军、屈中标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