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