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赣能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时出席了年度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召开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吴伯荣1221000
谢利锦1221000
张梅1221000
徐擎天1221000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有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皆出席会议。

二、对公司相关会议决议事项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运用在行业、法律、会计和科研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认真、谨慎的审议了各项议案,对公司在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科技项目的申报、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具体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发表:

1、关于拟增补董事的意见;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二)2020年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发表: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三)2020年2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发表:

1、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意见。

(四)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4、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意见;

5、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8、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9、关于对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1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股权托管协议》的意见;

12、关于制定《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

13、关于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产品的意见;

14、关于对公司参股公司分立暨关联交易的的意见。

(五)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

1、对公司2020年1-6月份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进行了专项说明;

2、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六)2020年10月28日,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发表: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七)2020年12月8日,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发表:

1、关于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意见;

2、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意见;

3、关于下属丰城二期发电厂煤场全封闭改造项目投资的意见。

三、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相关资料及年报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先后多次交换意见,并就年报审计机构2019年审计工作形成了总结报告,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以外,公司未持有其他证券投资产品。

五、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情况

我们严格要求公司加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避免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发生。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我们与董事会共同研究,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六、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本年度,我们详细审阅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并运用自身的知识积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二)我们持续关注丰电三期项目进展。项目恢复建设后,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紧密联系,督促公司进一步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内部管控,确保项目安全、高效建设。

(三)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四)我们密切关注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就相关承诺履行事项多次与公司沟通,督促控股股东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予以履行,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不被损害。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董事会有独立董事4人,不低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规定。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正确行使权力,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合作,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不断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 谢利锦、吴伯荣、张梅、徐擎天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