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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2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珺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30)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975,908.50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98,039,630.77元。

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5,723,285.72元,减去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572,328.57元,减去本年度分配上年度股利97,567,776.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11,398,313.6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97,981,494.78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97,981,494.78元。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5,677,760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97,567,77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33)。

(五)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34)。

(六)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39)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40)上述议案一、二、三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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