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711,721.61元,减去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971,172.1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当年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467,740,549.45元。
根据证监会相关指导精神和《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公司充分考虑未来资金安排和正常经营需求,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2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实现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