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金额
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日均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申购新股等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短期投资的资金来源
短期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1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年度规划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短期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自有闲置资金较为充裕,公司对短期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
2、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做好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进行2021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年度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泽明 郑灶顺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