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1年拟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采购、金融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0,550万元。
2、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申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1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采购、金融服务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环卫机械零部件及环卫改装车等产品 | 产品与服务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 | 2,000.00 | 233.95 | 3,887.24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环卫机械零部件 | 28,550.00 | 5,191.09 | 21,290.29 | |
接受关联人提供金融服务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信调查等服务 | 50,000.00 | 2,034.79 | 61,919.20 | |
合计 | - | - | - | 80,550.00 | 7,459.83 | 87,096.73 |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漆包线购销业务 | 96,458.94 | 150,000.00 | 37.95% | -35.69% | 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环卫机械零部件及环卫改装车等产品 | 3,887.24 | 26,000.00 | 0.50% | -85.05%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环卫机械零部件 | 21,290.29 | 29,300.00 | 3.77% | -27.34% | |
接受关联人提供金融服务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信调查等服务 | 61,919.20 | 140,000.00 | 100.00% | -55.77%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报告期向关联人提供电磁线购销业务、销售环卫机械零部件等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金融服务等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产生较大差异主要系交易对方根据实际经营发展调整所致。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经核查,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31日法定代表人:詹纯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44054注册资本:780,853.6633万元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高空作业机械、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工程专用车辆及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房地产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二手车销售;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状况:截至2020年度资产总额11,627,493.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4,674,374.35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6,510,894.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28,067.18万元(经审计)。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62%的股份,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工程机械业的龙头企业,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对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工程机械业的龙头企业,与公司旗下子公司发生销售原材料及产品、采购环卫机械零部件及环卫改装车、提供融资租赁、
商业保理以及资信调查服务等交易。定价政策:产品与服务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结算方式:完成产品销售并收到回款后,以电汇、票据、其他方式等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盈峰环境与中联重科于2021年3月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胶管、接头、润滑油等原材料;甲方向乙方销售底盘、结构件类的零部件等产品;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信调查等服务。
生效条件和日期:在本协议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有效期:生效后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确切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公司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执行,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盈峰环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保荐代表人:
李泽明 郑灶顺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