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其中兰州黄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人民币9000万元、兰州黄河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人民币6000万元,均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方式:通过独立的自营账户,运用上述自有资金,开展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以上投资品种均不含证券衍生品);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的1.5亿元以内;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
4、投资期限: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0年度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2020年,担保公司和农业公司分别以自有资金按照批准的额度进行了证券投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担保公司和农业公司的证券投资账面亏损1167万元,持有的证券及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0123 | 白云山 | 46,352,225.46 | 公允价值计量 | -5,402,225.46 | 0.00 | 513,274,534.15 | 454,729,771.14 | -17,005,763.01 | 40,9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300415 | 祁连山 | 41,666,065.14 | 公允价值计量 | -3,665,151.14 | 0.00 | 380,319,428.09 | 339,934,582.27 | -2,383,931.82 | 38,000,914.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000552 | 伊之密 | 21,563,897.36 | 公允价值计量 | 6,278,400.00 | -1,965,958.61 | 0.00 | 88,298,668.05 | 75,701,145.15 | 786,015.85 | 19,597,938.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600256 | 太极集团 | 14,003,529.64 | 公允价值计量 | 11,381,370.00 | -405,583.31 | 0.00 | 14,003,529.64 | 12,532,141.56 | 745,188.25 | 13,597,946.3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300262 | 泰晶科技 | 9,834,864.72 | 公允价值计量 | -1,415,553.72 | 0.00 | 138,158,634.36 | 127,107,261.18 | -2,632,062.18 | 8,419,311.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023 | 众兴菌业 | 7,653,427.28 | 公允价值计量 | 5,275,183.83 | 1,840,060.16 | 0.00 | 4,646,973.75 | 5,355,329.94 | 3,263,352.06 | 7,753,838.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002772 | 伟星股份 | 6,045,486.48 | 公允价值计量 | 774,513.52 | 0.00 | 8,861,657.42 | 2,897,648.13 | 1,059,458.71 | 6,82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300377 | 赢时胜 | 7,189,341.88 | 公允价值计量 | 8,272,489.77 | -1,927,341.88 | 0.00 | 104,407,662.24 | 106,133,757.50 | -1,212,397.21 | 5,262,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300077 | 飞龙股份 | 4,343,24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061,240.00 | 0.00 | 11,724,429.00 | 8,092,992.80 | -349,436.20 | 3,282,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153 | 巴安水务 | 6,997,489.85 | 公允价值计量 | 3,346,500.00 | -683,100.00 | 0.00 | -674,130.00 | 2,663,4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2,591,775.00 | -- | 2,525,000.00 | -506,775.00 | 0.00 | 5,183,550.00 | 6,281,823.01 | 658,273.01 | 2,085,000.00 | -- | -- | ||
合计 | 168,241,342.81 | -- | 37,078,943.60 | -14,418,355.44 | 0.00 | 1,268,879,066.70 | 1,138,766,452.68 | -17,745,432.54 | 148,432,348.48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9年12月05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9年12月21日 |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订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
1、投资原则: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主营业务发展。
2、风险分析: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公司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公司认为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系统性风险: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系统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均产生影响,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非系统风险:由非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包括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3、账户控制:实行证券(账户)管理和资金(账户)管理分离。公司在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账户与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对接。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的银行账户。所有业务环节均实施分离,保证证券人员不经手资金事务,财务人员不经手证券事务,做到账、券、银三分离。
4、资金审批及调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账户,任何一笔资金调拨至资金账户均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签方能进行。
5、会计核算: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6、信息披露:公司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披露内容包括:
报告期末证券投资的组合情况,说明证券品种、投资金额;报告期末按市值占总投资金额比例大小排列的前十只证券的名称、代码、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期末市值;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损益情况等。
7、其他风控措施:公司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外部学习培训交流等方式,增强分析与研判能力,提升决策与交易水平,努力化解证券投资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投资期限内如果出现极端情况,比如市场环境持续恶化等,公司将及时审慎判断进行证券投资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如确有必要,将在适当时机停止证券投资,以避免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董事会的意见与说明
董事会经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由两家全资子公司运用其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使用独立自营账户,在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规定约束下,博取投资收益的一种临时性经营行为,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状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资金需求造成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同时能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2020年公司证券投资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内容,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规定,没有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的情形。
此外,2020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A股市场整体呈现出持续震荡、前低后高的走势,全年指数收涨,但两市却仍有近半数股票收跌,结构性行情特征明显,因此导致公司证券投资账面亏损1167万元。但考虑到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得益于我国出色的疫情防控能力,国内经济增长快速恢复,资本市场改革加速推进,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信心不断增强,以及随着老百姓投资理财意识的不断提高,将有包括居民储蓄、理财产品、保险资金等越来越多的资金向资
本市场转移,我国A股市场的牛市行情仍然值得期待。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也审议通过了在2021年继续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应对证券投资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慎作出将进行证券投资的授权期限由两年缩短为一年的决策,同时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继续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通过调仓换股等措施,力争将证券投资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证券市场形势变化,公司将审慎判断进行证券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确有必要,将在适当时机暂停证券投资,避免对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保持经营业绩稳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的运用没有超过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2020年度,公司开展的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证券投资业务,但同时提醒董事会和管理层,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审慎选股与处置,尽量避免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
特此说明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