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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 江平 ,作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本人积极参加和学习,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情况。本人出席了2020年度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在2020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0年度相关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董事会 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2020年 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1、《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参与投资西藏远望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13、关于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分红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0年 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9、关于与东联环保签订《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0年 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2020年 7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5、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与投资者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与东联环保拟签订《华源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独立意见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0年 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履行好自身职责。

四、参加公司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相关报道等,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平时工作中,本人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外,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一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持续、规范的进行信息披露,并重视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畅通。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0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履行上述职责并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进一步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健全及完善,财务管理稳健,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江 平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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