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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2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周三)在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周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桃平望镇中鲈开发区中鲈大道东侧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序号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1《关于选举李志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2《关于选举沈华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3《关于选举陆林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4《关于选举邵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1《关于选举江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2《关于选举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3《关于选举周中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7.1《关于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2《关于选举杨彩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1、议案3至议案16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6、议案12至议案14、议案17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至议案12、议案15至议案17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其中议案6由股东审议其中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议案13、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即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涉及的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15、议案16、议案17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江平先生、章军先生、周中胜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0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00《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0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5、16、17为等额选举
1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5.01《关于选举李志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关于选举沈华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关于选举陆林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关于选举邵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6.01《关于选举江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关于选举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关于选举周中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7.01《关于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02《关于选举杨彩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其中,以上述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或留存。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17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办公室邮政编码:215236联 系 人:邵娜、杨彩云联系电话:0512-86872787联系传真:0512-8687299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7,投票简称:华源投票。

2、议案设置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0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00《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0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5、16、17为等额选举
1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5.01《关于选举李志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关于选举沈华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关于选举陆林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关于选举邵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6.01《关于选举江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关于选举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关于选举周中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7.01《关于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02《关于选举杨彩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附件二: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0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00《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0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5、16、17为等额选举
1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5.01《关于选举李志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关于选举沈华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关于选举陆林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关于选举邵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6.01《关于选举江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关于选举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关于选举周中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7.01《关于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02《关于选举杨彩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附件三: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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