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高顺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高顺祥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高顺祥先生简历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顺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本科(函授)。2011年3月获“吴江市劳动模范”称号。2001年至今年历任公司印刷机长、印刷领班、印刷车间经理,现任公司印刷车间经理。2011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高顺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顺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