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华明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12673
2、债券简称:18华明01
3、回售价格:按面值100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交易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年5月14日
6、回售有效申报数量:7,000,000张
7、回售金额:700,000,000.00元(不含利息)
根据《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15日和2021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18华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号)、《关于“18华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号)、《关于“18华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号)和《关于“18华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号)。“18华明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交易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8华明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8华明01”回售数量为7,000,000张,回售金额为700,000,000.00元(不含利息)。
2021年5月14日为“18华明01”回售资金到账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8华明01”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关于“18华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号)、《关于“18华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号)、《关于“18华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号)和《关于“18华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号),公司将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公司回购部分债券将按交易所规定及时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