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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先导智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期限6年,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873,727.00元。

该次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9]384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
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052.14
减:募投项目相关款项61,279.93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加:利息收入834.43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8,502.37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9年12月25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状态截止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84050078801400000368存续7,011.7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8110501013001417916存续1,490.64
合计8,502.3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275.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279.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2000台电容器、光伏组件、锂电池自动化专用设备项目48,080.8747,068.2424,213.5224,217.4851.452020年6月39,088.39
2.先导研究院建设项目13,620.7113,620.712,146.122,146.1215.76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3.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8,298.428,298.424,916.334,916.3359.242022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0,000.0098,987.3761,275.9761,279.93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100,000.0098,987.3761,275.9761,279.9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61,279.93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61,279.93万元,其中使用前期自有资金投入金额10,534.48万元,2020年2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0年2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3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502.37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1:年产2000台电容器、光伏组件、锂电池自动化专用设备项目的承诺效益2020年为31,824.99万元,本年度已达到预计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11,000.07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6058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告限额。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工,因此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502.37万元,均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期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 18828-4号),会计师认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先导智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翟 程 苗 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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