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认真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历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合理性加以分析,对各项议案审慎表决。2020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2020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黄健 | 13 | 7 | 6 | 0 | 0 |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6次并认真听取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十次会议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4.2020年5月1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6月2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11月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22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 2020年3月8日,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4月10日,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 2020年4月15日,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 2020年5月14日,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明确可转换债券及股份比例的议案》、《关于更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0年8月7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0年12月18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考察,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投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并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流程控制等动态掌握,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媒体有关报道,全面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诚信的原则,在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态,认真履行独董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2020年度,本人按照《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监督上市公司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检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形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知识,扩展并深入学习行业发展知识,同时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本人按时召集并出席了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审计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内其他定期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审查,确保定期报告编制真实、准确和完整。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关注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情况,并对完善公司考核方法方面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553751510@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股东和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如既往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交流与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健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董事会之前,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罗瑶 | 13 | 7 | 6 | 0 | 0 |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6次并认真听取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2020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十次会议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4.2020年5月1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6月2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11月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22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0年3月8日,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4月10日,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 2020年4月15日,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 2020年5月14日,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明确可转换债券及股份比例的议案》、《关于更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0年8月7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0年12月18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于2020年度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2020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技能,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时召集并出席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薪酬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七、 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385418399@qq.com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2020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罗瑶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自2020年6月18日起担任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召开各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均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中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依据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张海霞 | 6 | 4 | 2 | 0 | 0 |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本人自2020年6月18日起担任公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司独立董事应,应列席2次并认真听取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11月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12月22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0年8月7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12月18日,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财务情况、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报告期内,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知识,扩展并深入学习行业发展知识,同时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召集并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事项进行讨论审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对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合理化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3319531847@qq.com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2021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加强调查研究,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张海霞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