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嵇世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宏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15,455,086.13 | 318,381,807.54 | 30.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464,975.65 | 36,472,908.44 | 5.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141,947.71 | 9,211,689.83 | 172.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2,277,673.29 | -52,567,725.61 | -246.7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18 | 0.0313 | 1.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18 | 0.0313 | 1.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6% | 0.75% | -0.0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033,932,787.67 | 10,565,789,440.77 | 4.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886,459,988.84 | 5,847,603,391.47 | 0.66%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34,274.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830,316.4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60,324.5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602,581.1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6,238.5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60,529.3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107,700.61 | |
合计 | 13,323,027.9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82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43% | 416,812,955 | 416,812,955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53% | 188,003,552 | 0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02% | 109,148,143 | 80,255,988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嘉兴红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76% | 69,697,499 | 55,608,198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3% | 57,206,156 | 57,206,156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4.08% | 49,408,660 | 36,329,898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5% | 38,186,216 | 28,078,100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6% | 18,939,996 | 16,050,845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李永良 | 境内自然人 | 1.55% | 18,769,264 | 0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8% | 15,445,454 | 11,356,952 | 无质押、无冻结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188,003,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003,552 | |||
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8,892,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892,155 | |||
李永良 | 18,769,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69,264 | |||
嘉兴红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4,089,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89,301 | |||
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3,078,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78,762 | |||
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 10,108,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08,116 | |||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199,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9,199,632 | |||
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产-定增优选29号资产管理产品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39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6,900 |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88,502 | 人民币普通股 | 4,088,50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大股东中,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78.75%,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56.02%,主要系报告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5、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30.31%,主要系报告期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4.23%,主要系报告期将期初支付的土地款项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0.03%,主要系报告期发放已计提的2020年度薪酬绩效奖金所致。
8、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0.49%,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加大业务发展,双主业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趋势,科技服务业务和新材料业务均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10、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92.49%,主要系报告期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9.32%,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租赁准则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1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8.2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9.03%,主要系报告期内股权退出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03.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9.90%,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减少所致。
1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5,180.61%,主要系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1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8.51%,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的影响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6.75%,主要系报告期园区载体建设资金支出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0.32%,主要系报告期收回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致。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69%,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1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号),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4000万元与广东猎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火炬创新创业园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双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广东猎投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点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2、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筹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和数云科际(深圳)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授权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审批具体财务资助有关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号)。
3、2021年1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号),南宁力合联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募集完毕,基金规模为2000万元。
4、2021年1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号),完成了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21年1月26日起,公司中文证券简称变更为“力合科创”,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43”。
5、2021年2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南宁力合联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于2021年2月23日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号:SNX543)。
6、2021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变更公司网址及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号),公司网址变更为:www.leaguer.com.cn,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变更为:leaguer@leaguer.com.cn。
7、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力合中城创新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号)。
8、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
9、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号)。
10、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为入驻“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一期)一区、二区”“力合科技产业中心加速器项目”“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力合优科创新基地”“力合良景新制造基地”“力合丹阳启动区项目”“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号)。
11、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1年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号)。
12、2021年3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号),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公告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3月30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嘉兴红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持5,929,650股,占总股本0.4898%。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承诺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承诺人本次交易所需全部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公司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性、 | 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承诺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承诺人本次交易所需全部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承诺人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 2018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其各自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其各自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其各自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2018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4、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 2018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交易对方关于合法合规性的承诺函 | 1、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2、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3、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承诺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 2018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一、保证通产丽星的人员独立1、保证通产丽星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通产丽星工作、并在通产丽星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除通产丽星外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通产丽星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承诺人。3、保证承诺人推荐出任通产丽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承诺人不干预通产丽星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通产丽星的财务独立1、保证通产丽星及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通产丽星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通产丽星的资金使用。 3、保证通产丽星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2018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通产丽星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三、保证通产丽星的机构独立 1、保证通产丽星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通产丽星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通产丽星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四、保证通产丽星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通产丽星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通产丽星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五、保证通产丽星的业务独立 1、保证通产丽星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承诺人。 2、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人避免与通产丽星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通产丽星及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通产丽星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 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 干预通产丽星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 | 关于标的股权及资产权属的承诺 | 1、承诺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力合科创或上市公司股东的情形;承诺人具有成为力合科创及上市公司股东的适格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承诺人持有力合科创的股权系依法取得;承诺人为取得力合科创股权,已经依照其章程等内部规定以及主管机关的外部要求,履行了所有必需的内、外部审批、备案等手续;承诺人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力合科创合法存续的情况;3、承诺人持有的力合科创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 2018年12月07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或潜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承诺人以其持有的力合科创股权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会违反力合科创的公司章程,亦不会违反任何承诺人此前签署的任何协议、承诺、保证或类似安排,或与该等协议、承诺、保证或类似安排相抵触;该等股权能够依照与上市公司的约定办理完毕股权过户及其他相关权属转移手续,该等手续的完成不存在法律障碍;4、承诺人在将所持力合科创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前,承诺人保证力合科创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力合科创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力合科创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如确有需要进行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过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 ||||
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股份锁定及质押说明的承诺函 | 1、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因未实现净利润承诺而由上市公司回购的情形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2、股份锁定期限内,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新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3、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上述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4、承诺人承诺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作出相关的锁定安排。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约定进行相应调整。 | 2019年06月05日 | 2022年12月18日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全体交易对方(即力合科创的全体股东)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620万元、23,600万元、33,740万元(含本数),且标的公司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000万元、33,000万元、42,000万元(含本数)。如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净利润以及承诺期届满出现减值时,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事项以交易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为准。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4、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损失确定后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方式。4、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损失确定后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且上市公司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交易完成前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单位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逐步清理与力合科创存在同业竞争的空间租赁业务,以避免本单位与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上市公司作为本单位控股子公司期间内持续有效。5、如违反以上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本单位将在损失确定后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交易完成后,本单位下属企业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培训中心所从事的培训业务与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相似业务,但由于目前未实际经营,后续拟进行关停或对外转让,不会与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3、本单位承诺未来将不开展上述业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在损失确定后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上市公司作为本单位控股子公司期间内持续有效。 |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合法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4、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损失确定后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上市公司作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本次重组后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程序、签订协议,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拆借、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金。3、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利益的,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 |||||
嘉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 1、承诺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力合科创或上市公司股东的情形;承诺人具有成为力合科创及上市公司股东的适格资格;承诺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2、承诺人持有力合科创的股权系依法取得;承诺人为取得力合科创股权,已经依照其章程等内部规定以及主管机关的外部要求,履行了所有必需的内、外部审批、备案等手续;承诺人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力合科创合法存续的情况。3、承诺人持有的力合科创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承诺人以其持有的力合科创股权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会违反力合科创的公司章程,亦不会违反任何承诺人此前签署的任何协议、承诺、保证或类似安排,或与该等协议、承诺、保证或类似安排相抵触。4、承诺人在将所持力合科创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前,承诺人保证力合科创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力合科创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力合科创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如确有需要进行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过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5、承诺人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为权属清晰的资产,并承诺在本次交易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批准后,办理该等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同时承诺将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该等股权的权属转移手续。6、承诺人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承诺人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保证承诺人签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中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标的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 |||||
嘉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 1、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2、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承诺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嘉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的承诺函 | 1、承诺人同意力合科创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深圳力合英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权(统称"标的股权")不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范围,由力合科创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转让。2、承诺人同意就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标的股权转让所得原则上由力合科创全体股东按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持有力合科创的股权比例享有。3、就上述事宜,如力合科创的债权人以其截至本次股权转让日所享有的合法债权向力合科创主张权利,承诺人承诺将以本次股权转让所得为上限,向合法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避免力合科创或本次重组完成后的通产丽星受到损害。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 1、通产丽星、通产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通产丽星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3、通产丽星及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产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产丽星、通产集团控制的其他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一、人员独立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3、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不干预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职权决定人事任免。二、机构独立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依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三、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经营场所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3、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四、业务独立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的独立、自主、持续的经营能力。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减少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五、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兼职。4、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资金使用。5、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依法独立纳税。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一、人员独立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3、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不干预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职权决定人事任免。二、机构独立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依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三、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经营场所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3、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四、业务独立1、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的独立、自主、持续的经营能力。2、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减少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五、财务独立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1、保证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兼职。4、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资金使用。5、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依法独立纳税。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租赁物业瑕疵的承诺函1、力合科创与东莞朗星五金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清华传感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清华斯维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期限为50年的租赁合同,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其他类似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因上述情形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处罚或所导致的力合科创或上市公司的一切损失,将由清研投控承担。二、关于非市场商品房的承诺函1、力合科创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清华信息港一期;清华信息港二期;松坪山高新住宅15栋的104、105、106、204、205、206、304、305、306、404、405、406、504、505、506、604、605、606、705、706号;16栋的105、106、205、206、305、306、405、406、505、506、605、606、705、706号为非市场商品房。除上述非市场商品房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市场商品房。上述非市场商品房为力合科创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因上述非市场商品房权属瑕疵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处罚或所导致的力合科创或上市公司一切损失,将由清研投控承担。三、关于尚未办理权属证书不动产权的承诺函 除上述不动产(详见2019年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二)/2、尚未取得权属凭证的房产")外,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竣工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对于因上述已竣工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所引起的力合科创或上市公司的一切损失,将由清研投控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因自有土地和/或房产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主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管政府部门要求收回土地和/或房产或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土地和/或房产瑕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清研投控将承担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前述土地和/或房产收回或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上市公司及力合科创免受损害。四、关于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租赁房产存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履行租赁备案手续等问题而被有关主管政府部门要求收回租赁房产或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租赁房产瑕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清研投控将承担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前述情形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上市公司及力合科创免受损害。五、关于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完整陈述的承诺函 除上述报告期内尚未了结的争议金额在500万人民币以上的诉讼、仲裁情况(详见2019年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外,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任何符合上述条件的诉讼、仲裁。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未完整陈述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争议金额在500万人民币以上的诉讼、仲裁情况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将由清研投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任何重大行政处罚。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未完整陈述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大行政处罚情况而引起的一切实际损失,将由清研投控承担。 |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本次重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的处罚或监管措施。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本次重组填补 | 1、本公司将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 | 2019年06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 |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 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的处罚或监管措施。 | 月05日 | 承诺的情形。 | ||
曹海成、陈寿、成若飞、方建宏、居学成、李刚、梅月欣、彭晓华、苏启云、杨任、姚正禹、张冬杰 | 关于本次重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2019年06月05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承诺函 | 1、在本次交易中,承诺人发行申请文件未有虚假记载并且未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2、不存在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3、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4、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承诺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嘉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 | 关于标的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性的承诺函 | 1、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定的营业资格,标的公司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业务资质及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业务资质及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有可能导致上述业务资质及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无效的情形,不存在未取得必要的业务资质从事相关业务的情形。2、标的公司在最近三年的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标的公司不存在有关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有限合伙);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对其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将独立、完整地履行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4、如果标的公司因为本次重组前已存在的事实导致其在工商、税务、员工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经营资质或行业主管方面受到相关主管单位追缴费用或处罚的,本公司将向标的公司全额补偿标的公司所有欠缴费用并承担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5、标的公司合法拥有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及/或使用权,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资产及业务结构,对其主要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资产权属清晰。6、标的公司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其他妨碍标的公司股权权属转移的情况,未发生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的对外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若由于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向上市公司承担因此引发的全部赔偿责任。 |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承诺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全部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曹海成;陈寿;成若飞;戴海;方建宏;居学成;李刚;刘如强;梅月欣;彭晓华;邱佃光;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启云;杨任;姚正禹;张冬杰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 | 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承诺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全部文件及资料,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承诺人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嘉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3、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4、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 2019年06月0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标的资产中权属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函 | 清研投控已充分知悉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办理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资产现状并了解实际出证面积与评估计价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主管部门确认的实际出证面积小于评估计价面积,且超出了法定误差范围,并因不动产实际出证面积对应的市场价值小于评估计价面积对应的评估价值导致力合科创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的,则清研投控将对力合科创进行差额补偿。 | 2019年09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它控股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及其它控股企业将严格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资金占用行为。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或补偿。 | 2019年09月18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别力子;常晓磊;冯杰;贺亚荣;贺臻;李江枫;林发宏;深圳贝赢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伍文学;于喆;周进波;周启明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 在鼎晟合泰已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质押说明的承诺函》中承诺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鼎晟合泰/贝赢投资的出资,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本企业通过鼎晟合泰/贝赢投资间接享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 | 2019年09月30日 | 2022年12月18日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 在清研投控已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质押说明的承诺函》中承诺的锁定期内,本单位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清研投控的出资,亦不以任何方式 | 2019年09月30日 | 2022年12月18日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 |
诺函 | 转让或者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单位通过清研投控间接享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 | 承诺的情形。 |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不存在置出主营业务的承诺函 | 1、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上市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仍将保持持续发展,不存在置出主营业务相关资产的计划、意向和安排。上市公司将制定并执行双主业业务整合计划、对整合风险加以管控,并执行相应的保障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双主业持续稳定运行。2、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深投控将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确保上市公司的现有业务及资产不被剥离或置出。 | 2019年10月29日 | 2022年12月18日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深投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获得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投资孵化业务机会,在投资决策之前按照业务指引和管理制度通知上市公司,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投资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2、本次交易完成后,深投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获得孵化器运营业务机会,将按照业务指引或管理制度通知上市公司,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3、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在损失确定后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上市公司作为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 2019年10月29日 | 见承诺内容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权益)从事与通产丽星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07年09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丽源祥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权益)从事与通产丽星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07年09月18日 | 长期有效 | 通产集团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在通产丽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如果通产丽星分别于2005年、2006年获得的高新企业所得税财政补贴436,100元、491,400元今后被有关部门追缴,将给予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 2007年09月18日 | 长期有效 | 通产集团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果出现法院执行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通产丽星应分得的1998年度前7,831,266.45元红利的情况,将给予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 2007年09月18日 | 长期有效 | 通产集团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果出现法院判决并执行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通产丽星1999年、2000年、2001年1-11月的红利的情况,将给与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 2007年09月18日 | 长期有效 | 通产集团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在通产丽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如果通产丽星于2004年、2005、2006年获得的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返还款项23,088元、945,424元、101,570元今后被有关部门追缴,将给予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 2007年09月18日 | 长期有效 | 通产集团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通产丽星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3、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 2013年05月03日 | 长期有效 | 公司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2、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3、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4、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5、本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1)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3)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牟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 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4)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 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之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锁定手续。6、本单位保证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公开声明与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7、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 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8、本单位同意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 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单位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业务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 副本,并委派法定代表人出席本单位被要求出席的会议。9、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或采取的监管措施。10、本单位因履行本承诺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 | 2010年09月2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管辖。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2、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3、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4、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5、本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一)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二)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之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锁定手续。6、本单位保证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公开声明与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7、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8、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9、本单位同意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单位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者副本,并委派法定代表人出席本单位被要求出 | 2020年01月17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
席的会议。10、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或者采取的监管措施。11、本单位因履行本承诺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 ||||||
陈寿、姚正禹、成若飞,刘如强、彭晓华 | 其他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08年05月28日 | 见承诺内容 |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陈寿、姚正禹、成若飞、刘如强、彭晓华、严格履行承诺。 | |
杨任 | 其他承诺 | 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6年08月04日 | 见承诺内容 |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杨任严格履行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88595 | 芯海科技 | 6,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2,645,889.96 | -5,829,911.56 | -5,829,911.56 | 16,815,978.4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2402 | 和而泰 | 2,984,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4,784,969.96 | 4,692,933.96 | 4,692,933.96 | 29,477,903.9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8,984,000.00 | -- | 47,430,859.92 | -1,136,977.60 | 0.00 | 0.00 | 0.00 | -1,136,977.60 | 46,293,882.32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不适用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6,900 | 5,000 | 0 |
合计 | 26,900 | 5,000 | 0 |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78,465,224.83 | 2,158,669,955.9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82,626.60 | 235,651,020.5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147,468.86 | |
应收账款 | 612,083,175.72 | 673,129,414.03 |
应收款项融资 | 1,219,195.85 | 2,772,150.74 |
预付款项 | 27,937,171.45 | 26,749,169.6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3,694,383.60 | 30,948,671.0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91,565,945.62 | 1,765,961,854.57 |
合同资产 | 1,378,117.09 | 1,378,117.0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7,695,751.11 | 87,311,853.87 |
流动资产合计 | 5,004,121,591.87 | 4,986,719,676.3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05,838,172.32 | 1,902,113,382.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571,300.00 | 6,524,9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74,534,270.78 | 893,839,359.78 |
投资性房地产 | 684,986,590.49 | 689,232,734.33 |
固定资产 | 1,228,920,662.51 | 1,229,366,534.56 |
在建工程 | 304,411,147.41 | 310,857,365.6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47,490,338.26 | |
无形资产 | 286,928,912.10 | 220,189,402.54 |
开发支出 | 357,281.55 | |
商誉 | 76,737,357.43 | 76,737,357.43 |
长期待摊费用 | 41,512,371.17 | 38,217,063.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130,641.10 | 74,561,896.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0,392,150.68 | 137,429,767.4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29,811,195.80 | 5,579,069,764.39 |
资产总计 | 11,033,932,787.67 | 10,565,789,440.7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0,519,083.33 | 385,051,933.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38,920,473.54 | 358,781,934.64 |
预收款项 | 5,887,707.35 | 4,770,720.71 |
合同负债 | 186,079,247.85 | 173,875,271.8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96,186,056.45 | 137,463,161.22 |
应交税费 | 200,577,991.47 | 237,271,505.08 |
其他应付款 | 344,914,197.66 | 326,410,540.02 |
其中:应付利息 | 28,262.50 | |
应付股利 | 490,000.00 | 490,00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595,332.84 | 137,595,332.84 |
其他流动负债 | 33,265,194.82 | 32,794,742.76 |
流动负债合计 | 1,633,945,285.31 | 1,794,015,142.4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25,192,359.67 | 802,990,951.84 |
应付债券 | 508,301,388.89 | 502,926,388.89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50,847,497.44 | |
长期应付款 | 191,200,000.00 | 191,2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283,161.30 | 2,347,106.28 |
递延收益 | 155,123,916.78 | 163,214,294.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0,831,547.08 | 162,494,365.2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93,779,871.16 | 1,825,173,107.20 |
负债合计 | 4,027,725,156.47 | 3,619,188,249.6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10,604,219.00 | 1,210,604,21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03,235,279.53 | 2,003,453,834.8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832,792.13 | -7,442,969.2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8,129,433.10 | 218,129,433.1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461,323,849.34 | 2,422,858,873.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86,459,988.84 | 5,847,603,391.47 |
少数股东权益 | 1,119,747,642.36 | 1,098,997,799.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06,207,631.20 | 6,946,601,191.1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033,932,787.67 | 10,565,789,440.77 |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4,462,976.56 | 74,094,020.8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20,609.5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9,263,617.27 | 116,694,042.2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57,931.49 | 100,863.35 |
其他应收款 | 1,179,141.33 | 4,277,534.9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10,000.00 | 510,000.0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001,759.16 | 17,082,550.14 |
流动资产合计 | 149,165,425.81 | 227,269,621.1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5,152,617,242.44 | 5,152,617,242.4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76,005.33 | 1,766,164.5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64,809.99 | 388,589.5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0,756.84 | 22,430.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0,699.33 | 726,954.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00,000.00 | 2,498,906.3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57,859,513.93 | 5,158,020,287.51 |
资产总计 | 5,307,024,939.74 | 5,385,289,908.6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8,453,733.09 | 250,229,072.0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59,921.06 | 900,617.03 |
应付职工薪酬 | 78,916.80 | 6,302,002.90 |
应交税费 | 134,101.05 | 216,857.33 |
其他应付款 | 2,118,919.81 | 2,865,225.6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72,789.74 | 15,329.83 |
流动负债合计 | 181,418,381.55 | 260,529,104.7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820,000.00 | 2,82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20,000.00 | 2,820,000.00 |
负债合计 | 184,238,381.55 | 263,349,104.7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10,604,219.00 | 1,210,604,21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85,174,433.43 | 3,585,174,433.4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3,463,299.64 | 63,463,299.64 |
未分配利润 | 263,544,606.12 | 262,698,851.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22,786,558.19 | 5,121,940,803.9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307,024,939.74 | 5,385,289,908.6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15,455,086.13 | 318,381,807.54 |
其中:营业收入 | 415,455,086.13 | 318,381,807.54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3,971,562.75 | 324,620,958.91 |
其中:营业成本 | 295,036,242.08 | 227,475,791.2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9,880,738.97 | 5,133,070.67 |
销售费用 | 18,003,950.00 | 19,131,411.89 |
管理费用 | 51,907,700.78 | 48,685,013.21 |
研发费用 | 22,273,103.48 | 19,883,820.69 |
财务费用 | 6,869,827.44 | 4,311,851.16 |
其中:利息费用 | 12,496,572.82 | 10,561,641.75 |
利息收入 | 4,867,895.10 | 5,189,295.12 |
加:其他收益 | 14,173,928.70 | 9,557,958.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462,196.97 | 30,557,436.6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331,005.48 | 174,017.6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601,322.77 | -5,699,233.2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11,276.72 | 5,352,487.3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337,274.30 | 353.98 |
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8,669,522.84 | 33,529,852.30 |
加:营业外收入 | 281,887.56 | 230,439.76 |
减:营业外支出 | 418,126.12 | 449,611.6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533,284.28 | 33,310,680.44 |
减:所得税费用 | 8,742,508.43 | 5,886,972.1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790,775.85 | 27,423,708.3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790,775.85 | 27,423,708.3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464,975.65 | 36,472,908.44 |
2.少数股东损益 | 1,325,800.20 | -9,049,200.1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10,177.07 | 2,349,205.5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10,177.07 | 2,349,205.5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10,177.07 | 2,349,205.5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10,177.07 | 2,349,205.55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400,952.92 | 29,772,913.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075,152.72 | 38,822,113.9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25,800.20 | -9,049,200.1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318 | 0.031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318 | 0.031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4,242,068.09 | 204,268,317.25 |
减:营业成本 | 14,720,694.82 | 162,391,769.85 |
税金及附加 | 56,081.15 | 1,643,443.41 |
销售费用 | 42,478.92 | 9,501,309.27 |
管理费用 | 1,735,617.60 | 5,687,950.48 |
研发费用 | 8,235,435.18 | |
财务费用 | -151,568.05 | -1,067,027.69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104,380.33 | 353,957.91 |
加:其他收益 | 971,631.94 | 1,252,451.6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9,712.33 | -69,324.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9,324.3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41,699.14 | 1,893,275.7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2,726.8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4,533.94 | 20,951,839.74 |
加:营业外收入 | 471.08 | 81,517.25 |
减:营业外支出 | 3,759.2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95,005.02 | 21,029,597.73 |
减:所得税费用 | 149,250.75 | 2,216,289.5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5,754.27 | 18,813,308.2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5,754.27 | 18,813,308.2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45,754.27 | 18,813,308.2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007 | 0.016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007 | 0.0162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4,855,976.37 | 550,751,479.9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738,992.46 | 875,334.9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941,083.58 | 69,703,022.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1,536,052.41 | 621,329,837.3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0,453,209.57 | 280,719,354.4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1,302,255.04 | 137,730,919.3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5,119,418.24 | 62,849,451.1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938,842.85 | 192,597,837.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3,813,725.70 | 673,897,562.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277,673.29 | -52,567,725.6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61,149.28 | 7,827,194.6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385,020.20 | 127,804,430.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963,206.60 | 593.98 |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7,700,000.00 | 76,984,192.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9,209,376.08 | 212,616,411.4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345,979.37 | 48,314,644.2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775,722.50 | 458,738,110.92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21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121,701.87 | 631,262,755.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087,674.21 | -418,646,343.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 | 245,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 | 245,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5,091,110.16 | 242,867,5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1,691,110.16 | 243,112,5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6,167,112.21 | 18,267,561.6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285,586.53 | 11,439,593.2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42,000.00 | 10,081,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194,698.74 | 39,788,154.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496,411.42 | 203,324,345.1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85,394.58 | 275,132.7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791,806.92 | -267,614,591.4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26,661,429.34 | 1,940,259,936.5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44,453,236.26 | 1,672,645,345.1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2,223,467.23 | 273,810,421.7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212.66 | 37,013.5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83,166.21 | 13,898,307.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222,846.10 | 287,745,742.8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9,543,278.32 | 148,899,672.4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588,648.70 | 25,227,820.4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0,975.38 | 8,206,175.9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978,194.24 | 21,661,135.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561,096.64 | 203,994,804.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38,250.54 | 83,750,938.1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0,321.9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63,206.6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73,528.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84,819.63 | 5,632,509.1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4,819.63 | 5,632,509.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88,708.89 | -5,632,509.1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497.38 | 238,876.0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8,955.73 | 78,357,305.0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094,020.83 | 199,808,016.7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462,976.56 | 278,165,321.83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58,669,955.90 | 2,158,669,955.9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5,651,020.55 | 235,651,020.55 | |
应收票据 | 4,147,468.86 | 4,147,468.86 | |
应收账款 | 673,129,414.03 | 673,129,414.03 | |
应收款项融资 | 2,772,150.74 | 2,772,150.74 | |
预付款项 | 26,749,169.68 | 26,749,169.68 | |
其他应收款 | 30,948,671.09 | 30,948,671.09 | |
存货 | 1,765,961,854.57 | 1,765,961,854.57 | |
合同资产 | 1,378,117.09 | 1,378,117.09 | |
其他流动资产 | 87,311,853.87 | 87,311,853.87 | |
流动资产合计 | 4,986,719,676.38 | 4,986,719,676.38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02,113,382.32 | 1,902,113,382.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524,900.00 | 6,524,9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93,839,359.78 | 893,839,359.78 | |
投资性房地产 | 689,232,734.33 | 689,232,734.33 |
固定资产 | 1,229,366,534.56 | 1,229,366,534.56 | |
在建工程 | 310,857,365.66 | 310,857,365.66 | |
使用权资产 | 356,112,923.61 | 356,112,923.61 | |
无形资产 | 220,189,402.54 | 220,189,402.54 | |
商誉 | 76,737,357.43 | 76,737,357.43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217,063.33 | 38,217,063.3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561,896.96 | 74,561,896.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7,429,767.48 | 137,429,767.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79,069,764.39 | 5,935,182,688.00 | 356,112,923.61 |
资产总计 | 10,565,789,440.77 | 10,921,902,364.38 | 356,112,923.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5,051,933.33 | 385,051,933.33 | |
应付账款 | 358,781,934.64 | 358,781,934.64 | |
预收款项 | 4,770,720.71 | 4,770,720.71 | |
合同负债 | 173,875,271.80 | 173,875,271.8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463,161.22 | 137,463,161.22 | |
应交税费 | 237,271,505.08 | 237,271,505.08 | |
其他应付款 | 326,410,540.02 | 326,410,540.02 | |
其中:应付利息 | 28,262.50 | 28,262.50 | |
应付股利 | 490,000.00 | 49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595,332.84 | 137,595,332.8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794,742.76 | 32,794,742.7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4,015,142.40 | 1,794,015,142.4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02,990,951.84 | 802,990,951.84 | |
应付债券 | 502,926,388.89 | 502,926,388.89 | |
租赁负债 | 356,112,923.61 | 356,112,923.61 | |
长期应付款 | 191,200,000.00 | 191,200,000.00 | |
预计负债 | 2,347,106.28 | 2,347,106.28 | |
递延收益 | 163,214,294.94 | 163,214,294.9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2,494,365.25 | 162,494,365.2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25,173,107.20 | 2,181,286,030.81 | |
负债合计 | 3,619,188,249.60 | 3,975,301,173.21 | 356,112,923.61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1,210,604,219.00 | 1,210,604,219.00 | |
资本公积 | 2,003,453,834.87 | 2,003,453,834.87 | |
其他综合收益 | -7,442,969.20 | -7,442,969.20 | |
盈余公积 | 218,129,433.10 | 218,129,433.10 | |
未分配利润 | 2,422,858,873.70 | 2,422,858,873.7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47,603,391.47 | 5,847,603,391.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98,997,799.70 | 1,098,997,799.7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946,601,191.17 | 6,946,601,191.1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565,789,440.77 | 10,921,902,364.38 | 356,112,923.61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4,094,020.83 | 74,094,020.8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20,609.59 | 15,020,609.59 | |
应收账款 | 116,694,042.28 | 116,694,042.28 | |
预付款项 | 100,863.35 | 100,863.35 | |
其他应收款 | 4,277,534.93 | 4,277,534.93 | |
应收股利 | 510,000.00 | 51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082,550.14 | 17,082,550.1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7,269,621.12 | 227,269,621.12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5,152,617,242.44 | 5,152,617,242.44 | |
固定资产 | 1,766,164.51 | 1,766,164.51 | |
无形资产 | 388,589.51 | 388,589.51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430.49 | 22,430.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6,954.20 | 726,954.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98,906.36 | 2,498,906.3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58,020,287.51 | 5,158,020,287.51 | |
资产总计 | 5,385,289,908.63 | 5,385,289,908.63 |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250,229,072.01 | 250,229,072.01 | |
合同负债 | 900,617.03 | 900,617.03 |
应付职工薪酬 | 6,302,002.90 | 6,302,002.90 | |
应交税费 | 216,857.33 | 216,857.33 | |
其他应付款 | 2,865,225.61 | 2,865,225.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329.83 | 15,329.8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0,529,104.71 | 260,529,104.71 |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收益 | 2,820,000.00 | 2,82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20,000.00 | 2,820,000.00 | |
负债合计 | 263,349,104.71 | 263,349,104.7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10,604,219.00 | 1,210,604,219.00 | |
资本公积 | 3,585,174,433.43 | 3,585,174,433.43 | |
盈余公积 | 63,463,299.64 | 63,463,299.64 | |
未分配利润 | 262,698,851.85 | 262,698,851.8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21,940,803.92 | 5,121,940,803.9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385,289,908.63 | 5,385,289,908.63 |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签署页)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 臻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