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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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公司监事周立涛委托公司监事王文章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文章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证券代码:601898 |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 公告编号:2021-016 |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将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焦煤集团”)签署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项下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2021-2023年度的上限金额分别由77,000万元、75,000万、76,000万元均调增至280,000万元;将公司与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天合创”)签署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项下中天合创向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2021-2023年度的上限金额均由270,000万元调增至360,000万元。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2021-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事项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相关建议的关联交易上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通过《关于公司新疆分公司向中煤集团新疆能源公司转让房产等资产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所属新疆分公司将所持房产、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以6,572.4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拟转让资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