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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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非执行董事徐倩、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创顺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非执行董事赵荣哲委托非执行董事都基安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副董事长彭毅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批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公开披露。
2、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证券代码:601898 |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 公告编号:2021-015 |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3、批准《关于彭毅先生代行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同意由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彭毅代行公司总裁职责,濮津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不再代行总裁职责。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1) 同意将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焦煤集团”)签署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项下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2021-2023年度的上限金额分别由77,000万元、75,000万、76,000万元均调增至280,000万元。
(2) 同意将公司与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天合创”)签署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项下中天合创向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2021-2023年度的上限金额均由270,000万元调增至360,000万元。
本议案由董事会分项表决,上述第(1)项涉及与山西焦煤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由7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第(2)项涉及与中天合创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彭毅已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5、批准《关于公司新疆分公司向中煤集团新疆能源公司转让房产等资产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所属新疆分公司将所持房产、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以6,572.4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拟转让资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彭毅、都基安和赵荣哲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