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1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国贸董独字[2021]04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甘澍__________________
刘 峰__________________
戴亦一___________________